乌鲁木齐市调整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
来源 | 天山网 | 发布时间 | 2019-03-12 12:03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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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许倩报道)2019年,乌鲁木齐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调整为3345元(含3345元)以下。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的通告》,明确了今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的调整情况。
不过,今年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中,人均住房面积的申请标准和往年一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仍为人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
为什么标准会进行调整?这是因为,乌鲁木齐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01元,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41.75元。为便于计算,确定201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调整为3345元(含3345元)以下。
按照最新调整的保障房标准,乌鲁木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10035元(3345×3)以下都可以申请保障房。在长青四队租房的居民吴越说:“我和爱人月收入都接近5000元,孩子刚上幼儿园,之前一直想申请保障房,可条件不够,现在终于可以申请了。”
另外,今年乌鲁木齐将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降低申请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家庭如果对房源不满意,每月都有一次选房机会。
据悉,以前保障房申请家庭必须经过街道、区县、市三级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15天,也就是说仅公示时间就有45天。为加快摇号分配频率,现已改为街道、区县、市三级同步公示。乌鲁木齐符合条件的保障房家庭从申请到摇号分配一般需要1-2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