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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召开 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实现总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19-03-28 11:03 阅读

(记者苏军亚 盖煜)3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徐海荣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 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徐海荣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精辟阐述,提出了“十个坚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又对“十个坚持”进行了拓展和丰富。这些重大论述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战略布局、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要认真学习、自觉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徐海荣强调,要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反恐维稳常态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全面评估《乌鲁木齐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根据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要求,结合乌鲁木齐市反恐维稳斗争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各族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依法治市中期规划,按照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谋划推进我市法治建设。

二要抓好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依法治疆,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任务,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载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全力推进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突出抓好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恐怖主义法、去极端化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信法、用法。

三要围绕总目标完善法规体系。坚持以总目标统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研究制定法治首府建设规划,进一步统筹做好便民警务站运行、公安检查站运行和社区工作等重点工作立法,为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提供法治保障。

四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行政执法决策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健全执法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司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能配置。落实好司法责任制,建立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公正文明执法的司法机制,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科技手段应用,提高工作智能化水平。

六要抓好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党建+治安”网格化管理,把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徐海荣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工作规则,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努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结合首府实际修改完善,使其更具体更具操作性,有效指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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