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信息
  4. 乌市要闻
  5. 正文

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前6个月的社保缴费差额将多退少补 调整缴费档次 手机随时可办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19-06-26 12:06 阅读

乌鲁木齐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参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发生变化。7月起,除了本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前6个月的基数差额将多退少补。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往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缴费基数有三档标准,即上年自治区月平均工资的100%或60%或50%,今年这类人员缴费基数档次标准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在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标准。

参保个人选择的档次标准不同,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同,补差金额不同。市社保局相关人员介绍,他们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社保经办服务再升级,想要调整缴费档次标准的人员除了到社保分局或社区办理外,下月起也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进行调整。

手机下载安装新疆智慧人社APP,左上角“统筹区”栏选择“乌鲁木齐市”,点击更多服务选择缴费档次申报办理。

2018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392元/月。市社保局建议参保个人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60%(3235元)、70%(3774元)、80%(4313)、90%(4852元)、100%(5392元)、200%(10784元)和300%(16176元)七档标准选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标准。缴费基数×20%的费率=每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相关人员提醒参保个人,记得在自己的缴费银行卡上存入足额社保费,7月起,将通过银行卡分批次对1月至6月的缴费进行差额扣缴,多退少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社保局将服务不断延伸,实现多项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的同时,也注重办理情况的及时反馈,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申报变更缴费档次过程中,新疆智慧人社APP将实时推送业务办理进度情况,及时告知办理结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