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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风天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9-000023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19 04:45
名        称 关于做好大风天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9〕17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大风天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季大风天气,火灾多发期,由于风干物燥,各类火灾诱发因素明显增加,极易引发火灾,加之正值清明节,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大风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季大风天历来是我区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也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期。各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春季大风天气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位,要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7〕5号),吸取近年来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农口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加固棚架、上防风网、摆放好防风沙袋、棉被等防范应对工作,并加强森林、草原等防火应对准备工作;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大风天火险等级预报,加强与宣传部门和通讯部门联系,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防御知识等信息,提醒公众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教育部门在辖区学校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易发生连营火灾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六小”单位、木材和粮食加工储存等单位或场所的大风天气禁火限电情况进行包片巡查检查,做到风不停、人不撤。消防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紧盯本地区、本部门带有区域性、普遍性的火灾隐患问题,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督促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
  各乡镇、片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一是要发布“禁火令”。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大风和沙尘来临前的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 “禁火令”,明确禁火的期限和范围。二是要制定针对性措施。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棚户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三合一”场所、温室大棚基地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巡查和督导检查,严禁室外用火行为,停止火灾高风险区域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用电。对于木材、粮食、秸秆等可燃材料加工、储存企业,要加强机动车辆、明火使用部等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配齐配足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农村地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要检查电气线路、烟囱等用火用电部位,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或滋火等原因造成大风天气火灾。强化大风天气和高火险天气的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或高火险天气禁火等防范措施。三是要切实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和个人依法整改消除;对构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消除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对隐患问题严重且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和死看死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采取有力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各部门要把改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棚户区消防安全环境纳入安全惠民工程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一是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投入力度,依托村(社区)警务室、社区活动服务中心等场所,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建成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二是要加强区域联防组织建设。要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把一定区域内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立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活动,提升区域联防协作能力,逐步形成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的防火救援模式。三要提升不放心场所技防水平。要对本单位不放心的场所进行梳理,增加巡防频次,增配消防设备,提升技防水平。
  四、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要对大风天火灾频发的高风险区域、部位,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一是要加强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要编制群众容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户外视频、广告牌、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发布典型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提示、大风天气象预警信息和“禁火令”,组织在寺庙、公墓、农牧区等广泛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普及大风天用火用电常识、灭火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要开展重点区域的精准宣传。各乡镇(片区)、村(社区)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广大群众严格落实大风天“禁火令”要求,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范火灾意识和自防自救水平。三是要开展重点人员的专业培训。各乡镇、片区要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
  五、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要紧密结合大风天气条件下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组织相关部门修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落实应急、消防、交通运输、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开展灭火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防范、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各基层乡镇(片区)、村(社区)要加强微型消防站、专职联防队、民兵组织、志愿消防组织等力量的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大风天气重点保护单位和场所,要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消防部门要认真做好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技战术研究,强化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组织的联勤联动,合理调整力量部署,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