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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米东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xjmd001-2017-000010 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24 17:16
名        称 关于印发2017年米东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米政办〔2017〕11号 主  题  词 通知
来        源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7年米东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米东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3日

2017年米东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米东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至十九大闭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范军任组长,各乡镇、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米东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赵宇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督查和考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督促各行业系统、社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行业监管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督促行业监管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六加一”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教育局:定期对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等行业监管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建立台账档案;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组织开展督导和工作考核;对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开办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依法整改或关停。
    民政局:重点对养老院、福利院等行业监管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建立台账档案;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开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依法对其整改。按照《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实施意见》,使用福利彩票基金等专项费用,在社会福利机构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加强消防设施改造。
    卫生局:重点对医院、诊所等行业监管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建立台账档案。将火灾现场救护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安全生产相关预案。
    文化体育旅游局: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行业监管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建立台账档案。对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依法整改。指导和监督旅游、文化、娱乐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2、深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
    安监局:牵头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单位定期检查生产工艺、装置,开展全员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完善单位内部应急处置机制。
    消防大队:对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开展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
    文化体育旅游局:牵头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检查,加强文物管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消防大队: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建设、安监、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各乡镇、片区(街道)负责组织电力、安监、综治等基层力量,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5、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要求,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确保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确保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
    6、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组织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亚欧博览会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涉会场馆、“五供”单位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8、开展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治理。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加强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住宅区的检查,按照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标准,于6月底逐一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表,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二)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1、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发委要按照“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化工工业园区和各乡镇、片区(街道)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的修编审批工作。按计划落实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区建成市政消火栓143个,完好率达到99%以上。十九大召开前,完成米东区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查评估,推动解决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片区(街道)符合建队条件的要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并推广使用,80%的乡镇、片区(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社区(村)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全区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3、实施消防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乌鲁木齐市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后,米东区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要接入系统。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60%以上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努力营造媒体宣传氛围。广电局要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广泛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利用户外(车载)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媒介,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向各类目标人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识。
    3、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分阶段、有重点的对棉花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四、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片区(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5月10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十八类小场所的排查整治,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排查整治档案;社区、村要组织开展居(村)民楼院“三清”活动,即清理居民楼梯间可燃物、清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行为。
    (二)行业系统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对各部门办公楼、住宅楼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单位的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配合抓好“消防安全社区”的创建;卫生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建设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文化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的检查;交通部门牵头开展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的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商贸服务行业的检查;宗教部门牵头开展对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供销部门牵头抓好棉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收购、加工、存储场所的检查;派出所要抓好辖区内“九小”场所、“三合一”等小加工厂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综治部门要把“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指导基层乡镇、片区(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等工作落实,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实行一票否决。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片区(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十八类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乡镇、片区、(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中下旬至十九大闭幕)。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区消防形势稳定。
    (三)总结考评阶段(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各乡镇、片区(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亚欧博览会和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及时反馈信息,认真汇报总结。各乡镇、片区(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0日前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员;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