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梅 李秀玲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米东区人民医院: 根据区委《关于顾兴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米党干字〔2018〕39号)精神,经米东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1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梅同志任米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李秀玲同志米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