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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米东区林泉路龙兴塑料厂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投诉米东区林泉路龙兴塑料厂
 提交时间: 2013-06-05
 信件内容: 投诉米东区林泉路龙兴塑料厂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办结时间 2013-06-18
 回复内容: 马女士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通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日立即立案办理。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兴塑料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米东劳社监询字【2013】第248号,要求该单位于2013年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资料。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该单位法人代表姚玉龙进行调查询问,并查看了单位2013年1月、2月、3月、4月工资发放表,经查没有您的相关信息。该单位法人代表及单位管理人员反映,没有您这个人,也不存在拖欠工资一事。
    鉴于上述调查情况,该案还须您及时与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300312,联系人:赵国胜)。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得到彻底纠正。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