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米东区林泉路龙兴塑料厂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投诉米东区林泉路龙兴塑料厂 | ||
提交时间: | 2013-06-05 | ||
信件内容: | 投诉米东区林泉路龙兴塑料厂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3-06-18 | |
回复内容: |
马女士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通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日立即立案办理。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兴塑料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米东劳社监询字【2013】第248号,要求该单位于2013年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资料。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该单位法人代表姚玉龙进行调查询问,并查看了单位2013年1月、2月、3月、4月工资发放表,经查没有您的相关信息。该单位法人代表及单位管理人员反映,没有您这个人,也不存在拖欠工资一事。 鉴于上述调查情况,该案还须您及时与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300312,联系人:赵国胜)。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得到彻底纠正。 201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