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追加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咨询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追加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25-04-10 | ||
信件内容: | 你好,本人想咨询新入职米东区事业单位人员,追加之前的工龄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米东区人民政府 | 办结时间 | 2025-04-14 |
回复内容: |
吕先生您好,感谢您关注区长信箱栏目。您咨询的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追加问题已收悉,经核实,我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为您详细介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相关政策,根据新人社发〔2009〕59号文件规定,一是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工龄。国有企业自行聘用或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无编制的大中专毕业生,又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工龄计算问题也按上述办法执行。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人办函〔1998〕101)号规定,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按工龄认定程序非在编身份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在编经历需提供招录文件、辞职批复、相关合同证明等作证材料。为确保能够及时掌握事业单位工龄政策,建议您后续向所在单位提出工龄认定申请,并由单位及时准备材料按审批流程办理。如需进一步咨询,您可拨打米东区人社局服务电话(0991-3301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