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蜀香楼噪音污染扰民的投诉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关于蜀香楼噪音污染扰民的投诉 | ||
提交时间: | 2015-08-31 | ||
信件内容: | 关于蜀香楼噪音污染扰民的投诉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5-09-10 | |
回复内容: |
赵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米东区环境保护局作如下答复: 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了环境监察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蜀香楼酒楼由于油烟净化器损坏,处于闲置状态,造成油烟、噪声扰民。我局立即向该酒楼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乌米东环改决【2015】D49号),要求该酒楼于2015年9月10日前完成对油烟净化器及烟道的整改,确保在整改完成后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油烟及噪声达标排放。我局将对该酒楼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