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门面房 | ||
提交时间: | 2015-09-01 | ||
信件内容: | 门面房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5-09-01 | |
回复内容: |
马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米东区芦草沟乡政府作如下答复: 2002年政府征购土地时,是以户口本为单位的,是按户口本签订的土地征购合同,而分门面房是按土地征购合同分的,2012年房产公司介入确定分门面房户数时出现了这8户大户人家,这样一来有几户人家有十几口子甚至几十口子人的也就只能分得一套门面房,而多出的这8户,房产公司不愿意承担分配门面房,最后经村队、乡政府会议决定,为确保更多人的利益,3个儿子以上的(未划分过宅基地的)这8户人家重新找地方给予安置。当时您与您的家人一起多次上访要求解决,乡政府就将安置完三队的一块空地划给了您家,现已经盖起了4层小洋楼。现安置另外的7户人家,您家已经安置,不再给予重复安置。如对该答复不满意,请联系电话:0991-6877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