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转学的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关于小孩转学的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15-10-27 | ||
信件内容: | 关于小孩转学的问题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5-11-04 |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米东区教育局现答复如下: 按照《米东区国办中小学基本学区划分办法》、《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您孩子的户籍仍在外地,他应该属于米东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孩子应该在米东区政府指定的15所接收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就读。 办理外来学生转学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1、学生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2、父母的身份证;3、房屋租赁合同;4、父母有效居住证;5、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父母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6、学生原就读学校开具的《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7、米东区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孩子父母可以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到米东区教育局办理免试的转学入学手续。联系电话:3301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