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遗留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13-04-10 | ||
信件内容: | 遗留问题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3-04-19 | |
回复内容: |
李女士: 您好,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答复如下: 依据《土地法》47条,安置补助费的发放对象是有责任田且国家没有安置的村民,主要是针对二轮承包前的村民,二轮承包后的新落户村民没有责任田,因此没有安置补助费,依据米政纪字(2012)23号文件,米东区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委会议纪要第九条之规定:对全区征地的新增人口的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调整至每人3万元。您所提问题中的小孩属新增人口,无责任田,因此按照3万元标准予以发放。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