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溪语原筑小区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米东区溪语原筑小区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 ||
提交时间: | 2016-10-10 | ||
信件内容: | 米东区溪语原筑小区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6-10-17 | |
回复内容: |
张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米东区经发委作如下答复: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委派检查人员对溪语原筑小区物业公司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查,溪语原筑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1.6元/平方的物业费,情况属实。该小区楼房竣工时间2016年9月,五方验收时间 2016年9月,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硬化、安保、保洁已正常运作。办理入住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减免物业费。从2017年1月1日正式按1.6元/平方收取物业费。此次收取的费用为2017年物业管理费。 《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108号)规定“按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四级到一级多层住宅:分别为0.3元、0.4元、0.5元、0.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分别为0.8元、1.1元、1.5元、2元/月•平方米,以上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