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生育津贴的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16-10-25 | ||
信件内容: | 生育津贴的问题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6-10-27 | |
回复内容: |
尹女士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按照现行生育保险政策,产假期满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单位。因您的产假未休完,目前尚未为您发放生育津贴。同时,按照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单位调转期间生育保险缴费不能中断,中断缴费将影响待遇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