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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咨询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棚改咨询
 提交时间: 2014-07-30
 信件内容: 棚改咨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办结时间 2014-08-20
 回复内容: 张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区规划分局现答复如下:
    经与米东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米东区家佳乐超市以北、文化路以西、第116小学以南和古牧地河围合的区域,尚未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中。
    按照《乌鲁木齐市个人建设房屋规划管理办法》,该区域内居民房屋如果存在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到居住安全时,可以依法申建翻建,必备条件是具有宅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原址、原建筑面积、原层数”进行拆旧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