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关于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 ||
提交时间: | 2014-11-12 | ||
信件内容: | 关于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4-11-26 | |
回复内容: |
马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米东区社保分局现答复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是乌市社保局对在参保地参保缴费,退休后长期居住统筹区以外的参保职工,为因在外地长期居住发生医疗费用报销而做的一项备案。此表要求参保人员除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以外,还需填写居住地定点医疗的名称及医院盖章。 二、关于马方华在来信中所提,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盖章,米东区社保分局在办理时为何还要求所填医院都要盖章一问,做如下说明: 1、要求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是为了核实参保职工在居住地所选和填写的医疗机构是居住地社保机构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 2、要求对所选的医疗机构盖章,是为了核实、核准参保职工填写医疗机构的名称是否正确。这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一旦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能否享受待遇。 3、要求对所选的医疗机构盖章,是为了避免个别参保职工在空白表格内填写上居住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并发生医疗费用而不能享受待遇。 4、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存在高低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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