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落户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16-11-01 | ||
信件内容: | 落户问题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6-11-08 | |
回复内容: |
刘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根据《乌鲁木齐市户口管理规范规定》,购买商品房落户本市所需材料:1、申请入户表(申报地公安机关提供);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3、16周岁以上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4、住房证明: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购销、预售)合同复印件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购销、预售)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5、申请入户审批表。 购买二手房落户需在本市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按大学生毕业就业落户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所需材料:1、落户申请;2、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上,办理落户时在有效期限内);3、实际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含与总公司签合同派驻到分公司工作。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派驻到其它单位工作的情况) ;4、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5、户口在外地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6、毕业证原件、复印件;7、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一年以上);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申请入户表(社区民警审核单位所在地及就业情况后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