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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停领失业金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如何停领失业金
 提交时间: 2015-10-16
 信件内容: 如何停领失业金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办结时间 2015-10-19
 回复内容: 陈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领取失业金人员重新就业后,需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发业务。 办理途径有:1、将本人领取失业金情况告知就业单位,就业单位在每月月初即失业金发放前在网上客户端办理增人业务,单位成功续保后失业待遇自动停发。2、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个人停发失业金申请在每月月初即失业金发放之前到乌鲁木齐市社保局4楼8号窗口办理失业金停发手续。待本人办理完个人失业待遇停发后,单位即可在每月15日前通过单位网上客户端提交增人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