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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投诉
 提交时间: 2015-10-20
 信件内容: 投诉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办结时间 2015-10-27
 回复内容: 刘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米东区管理部答复如下:
   我管理部自2014年合并到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以后,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全部并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工作人员临时代办原昌吉州各项公积金业务,经与您本人联系,您于今年分别两次(周五下午)前来我部办理支取原米泉住房公积金且两次前来柜台均无人上班。经核实,一次前去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开会,一次是去石化为各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培训,并且也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请假备案,同时在柜台张贴了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您反映第一次前来支取住房公积金没办成,原因是原昌吉州公积金业务每月末28日到次月3日扎帐,无法办理业务.    根据该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也及时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在今后的开会及培训过程中,柜台必须留人值班, 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