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水景房废旧玻璃回收站噪音扰民一年无法解决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东和水景房废旧玻璃回收站噪音扰民一年无法解决 | ||
提交时间: | 2016-06-07 | ||
信件内容: | 东和水景房废旧玻璃回收站噪音扰民一年无法解决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6-06-23 | |
回复内容: |
黄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米东区环境保护局、米东区行政执法局作如下答复: 一、经米东区行政执法局核实,东和水景坊小区17号楼旁空地为新疆东和实业集团所有,玻璃回收商出具了与新疆东和实业集团的相关租赁合同。 针对玻璃回收商噪音扰民、焚烧垃圾问题,米东区行政执法局已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 二、米东区环境保护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环境监察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您反映的废旧玻璃回收站主要回收废旧玻璃瓶,再装运至乌苏酒厂,该回收站将回收的废旧玻璃瓶露天存放,装卸玻璃瓶时的噪声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米东区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回收站的装卸时间进行要求,要求其不得在早10:00以前、夜间22:00以后进行废旧玻璃瓶的装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