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土地征购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关于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土地征购 | ||
提交时间: | 2016-08-26 | ||
信件内容: | 关于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土地征购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办结时间 | 2016-09-09 | |
回复内容: |
郭先生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米东区芦草沟乡人民政府作如下答复: 经米东区政府,芦草沟乡政府、人民庄子村委会协商,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庄子村七队的部分耕地规划为基本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两居”富民安居工程需要征用人民庄子村七队14户村民的耕地。村两委多次召开村两委、生产队长、驻村工作组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召开七队14户村民座谈会,广泛的征求了村民的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土地征购价格:一是每亩耕地18万元。以土地证上的亩数为依据。土地证以外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二是土地征购款的支付方式:要房子的,30%进行现金支付,土地征购款的70%进行住房、门面房的置换。不要房子的全额付款。 征购土地面积:在规划局图纸上暂未查到。其中村民实际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83.3亩,剩余土地全部属于集体土地,村委会将这些土地提供给两居建房,没有收取费用,以降低“两居”房成本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