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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购房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公积金异地购房
 提交时间: 2017-06-13
 信件内容: 公积金异地购房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办结时间 2017-06-14
 回复内容: 佘女士您好:
    感谢您关注米东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在异地购房,详情可咨询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米东区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