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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以案释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10-22 12:10 阅读

案例一:新疆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案

2026年3月19日,米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台“四合一”气体报警仪故障,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39-A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家具加工厂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规范清理作业现场积尘案

2026年5月14日,米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家具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积尘。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该情形已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细则46-A的规定,对该加工厂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王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案

2026年4月17日,米东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现场核查发现王某在米东区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类稀释剂“甲缩醛”。

该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115-A的规定,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743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新疆某包装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2026年7月5日,米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与车间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该情形已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58-A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姜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新疆某钢模板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6年6月23日,米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钢模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名正在进行热切割作业的作业人员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26-A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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