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关于三届区委 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 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13:08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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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关于三届区委
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米东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6日至7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数字化发展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0月14日,米东区委巡察组向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整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米东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既是政治体检,又是工作透视,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积极统一思想,召开巡察反馈问题研讨会,局党组将本次整改工作当成了重大整治任务来开展,将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原因贯彻于整改工作始终,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党性得到了锤炼,工作方法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按照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的保障,同时完成了详细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的整改责任。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制定《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中每一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用以指定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限,使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得到了保障。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1.主动寻求上级党委指导,促进整改工作不偏离航向。针对每期完成的整改任务,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联动,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2.自觉配合“回头看”督导检查,按要求进行重点问题整改。做到有反馈必研究,有问题必整改,极大促进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极大避免重复性问题再犯。
3.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书记履职带头整改,会议和落实双管齐抓并举。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积极组织党员、中层干部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整改工作审核把关,保证整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截止3月31日,巡察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42个。在巡察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0项,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次,清退款项320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要求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发展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等重要论述未进行学习,如对国家层面发布的《数字经济2025年工作要点》《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内容均未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及《关于做好2025年数字经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工程申报的通知》等关于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等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共学习15次。二是针对数字化相关重要指示批示开展交流研讨3次。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针对“数字化业务文件学习不重视。如2024年6-12月,接收市级有关数字化业务文件13份、区级4份,2025年1-5月接收市级有关数字化业务文件6份、区级3份,总共只学习1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6-12月及2025年1-5月接收市级、区级有关数字化业务文件进行一次“回炉重造”。共学习2024年各类数字化业务文件17份;共学习2025年各类数字化业务文件21份(包括1-5月的9份文件)。二是已建立《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关于数字化业务文件管理台账》,党政办干部负责对文件标题、来源、接收日期等信息做好登记。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3)针对“‘三会一课’”首学制落实不到位。如2023年1-10月支委会、党员大会未落实‘首学’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三会一课”的“首学”内容,全年共学习19次。二是结合学习内容从“谈认识、谈不足、谈举措”开展交流研讨,共开展交流研讨16人次。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4)针对“数字化发展方面未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开展工作。“三定”方案明确主要职责十一条:数字化发展局反馈因职权限制3条无法开展,如“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完善全区基础数据资源库和数据资源平台,推动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方面,由于目前使用政务服务平台均由上级搭建,区级仅限使用,无法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数规〔2025〕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数规〔2025〕2号)等文件建立完善全区基础数据资源平台均由上级搭建,区县仅限使用不承担平台建设。二是按照市数字化发展局关于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管理工作要求,形成《米东区48个事项市一体化平台办理情况明细表》《电子政务外网终端管理台账汇总表》,为后续数据互通、业务协同筑牢基础。三是2025年11月24日,1名业务骨干参加市数字化发展局关于数据共享条例解读、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讲解及市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操作流程培训,提升数据共享管理业务能力。四是目前,我区共9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在市一体化平台办理事项253项,在其他系统办理事项及线下平台办理事项697项)。五是根据《关于推进数字加油站建设的通知》(新市监管〔2025〕86号)文件要求,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加油站项目完成数据接口对接并实现开放,打破数据流通障碍,为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已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5)针对“数字化发展方面未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开展工作。“三定”方案明确主要职责十一条:5条具备条件但未开展,如“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数据要素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方面,数字化发展局未对《数据安全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2025年数字社会发展工作要点》《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数字政府先行先试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传达学习,未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分解数字化工作任务,也未结合米东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拟定全区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方面,数字化发展局成立至今,对本区企业的现状、产业布局未进行摸排,对数字基础设施整体情况不掌握,相关工作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数据安全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2025年数字社会发展工作要点》《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数字政府先行先试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确保全体干部深入领会政策精神,为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二是2025年10月20日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分解数字化工作任务。数发局将拟定米东区十五五数字化发展方向,依据上级指示精神报请区委研究决定。三是摸排数字化相关企业及项目,围绕数字经济及数字化转型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我区政企信息化市场建设,助力数字化、数智化布局。对我区10家数字化领域企业进行摸排,了解企业数字化布局,建立了数字化领域企业信息台账。已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6)针对“数字化发展方面未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开展工作。“三定”方案明确主要职责十一条:3条落实不到位,如“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数字化发展局对本区数字经济产业未开展摸排调研,对中央预算类资金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未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开展滞后;在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方面落实不力,如2025年网信委工作会议,要求IPV6规模部署应用升级改造工作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数字化发展局参会主要领导未对会议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安排落实。在巡察期间,分别与8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谈话,均反映数字化工作开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重点项目材料梳理工作,将北京万界西数智控智算项目、新丝路·新能源项目、博裕新疆电算储一体化智算中心项目等相关材料分类整理完毕;同时已完成区域数字产业发展现状摸排,形成《企业摸底表》《数字化领域相关企业登记表》。二是2025年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2家企业(乌鲁木齐石化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建设项目、新疆华电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组织开展数字技术和数据创新试点项目申报,联系相关企业及行业部门,并报送4家符合要求的企业。三是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网络升级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已实现IPV6规模部署应用。已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7)针对“政务服务方面,未严格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窗口授权办理事项监督有差距。按照各区县分大厅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工作要求,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社局分别于2025年4月21、22日完成授权委托进驻窗口办理事项,实际授权事项与在办事项有差距,窗口工作人员对部门授权业务不熟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19365”改革工作安排,除医保、人社、公安、税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六大领域的事项外,其余事项需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办理。我局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已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其平台发布的20个事项于2025年11月授权,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由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统一“接待与咨询服务、收件与预审、进度跟踪与协调、结果反馈与送达、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20个事项的线上业务办理流程已全部配置完毕。截至目前,共受理农村籍待遇问题、优待证丢失补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咨询业务20人次左右;区人社局已根据平台最新发布的74个事项,于2025年4月和10月分别进行了授权,目前人社局除14个负面事项(无需进驻中心外),其他事项全部授权人社局窗口进行办理。二是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提供了30余份培训资料,并进行3次业务培训,确保综合窗口人员掌握授权业务的审核上报,提供无差别服务。人社局分别于11月、12月、1月,组织局相关科室骨干人员提供培训材料对进驻人社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窗口进驻人员对授权事项能够承接,避免群众多头跑趟。截止目前,人社窗口实际办件14件、帮办代办8件、转办业务35件、咨询业务666次,合计办件733件。三是区政务服务中心已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全流程嵌入全市政务服务监督评估系统,对人社窗口及退役相关业务的办理事项、时限预警、流程异常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并严格推行“好差评”全覆盖与闭环管理,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目前不满意评价为0次。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8)针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协调督促不到位。工单处办不及时,2024年7-12月,12345热线共受理市民反映问题30132件,其中逾期工单4840件,逾期率较高,当年此项工作位居全市末位。监督评估不到位,2024年9月至今,数字化发展局在每月质效评估中未对责任单位按时退回率、知识库建设进行评估。对办结审核一次性通过率、工单处办满意度仅在2025年2、3月月报呈现,未按照《米东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监督评估办法(试行)》第八条要求评估实行百分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平台基础,加快运行效率。接收工单的单位要第一时间联系、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清晰掌握群众诉求,为“一次办好”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每月形成《米东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月报》,对群众诉求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实行“统一受理、归口交办、限时办理、及时回访”闭环管理模式。三是全面推行“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服务前置”的工作机制,建立“全面覆盖、上下一体、信息共享、高效落实”的四级民生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市民反映问题62396件,已办结62396件,办结率100%。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9)针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2025年4月7日起,市数字化发展局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周末预约延时服务,但数字化发展局除公安业务外,其他周末延时服务事项清单未予以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条屏和显眼的位置公示在延时服务公告,企业群众在周一10:00至周五17:00期间可通过“新服办”APP或小程序进行周末预约服务,共计公安、社保、医保等10个部门的138个事项可实现周末预约办理,中心工作人员每周五汇总线上预约服务信息,告知进驻部门联系办事群众进行确认,并结合预约情况,做好窗口安排及各类服务保障,开放了免费停车场,结合实际情况对预约规则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发现并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出现企业群众“跑空”的情况。二是实现“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三统一,确保延时服务与正常工作时间“同质同效”。三是已利用“米东零距离”加强宣传,制作延时服务线上预约操作小视频,发布专题报道2期,让15个乡镇(街道)均安排辖区村(社区)转发至辖区居民群内,并将印证资料统一报送了我局,确保让米东区居民能知晓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延时服务,让延时服务真正成为一项解民忧、暖民心的民生实事举措,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的温度和质感。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0)针对“未按《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如2023、2024年党组书记未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班子成员未与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也未讲党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局党组书记与2名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3次。二是2025年2名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5次。三是2025年班子成员共给党员干部讲党课5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1)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如2023年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其中7次未邀请区纪检监察组参加;2024年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共召开12次党组会议,均未邀请区纪检监察组参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政办主任为工作联系人,会前报送《重大事项决策报备表》及相关会议材料至区纪检监察二组。二是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送至区纪检监察二组。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4.关于“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12)针对“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履行会议报备程序。如2024年10月25日,局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参加区重要会议,安排副职领导参会,未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报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就未按要求履行会议报备手续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已开展自我批评,公开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各项报备制度。三是严格遵守各项报备制度,以身作则、为全体干部作出表率。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3)针对“2024年2名干部休假,但考勤表均为全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将请假情况如实反映在考勤表中。二是党政办干部负责记录考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5.关于“公车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公车未按要求停放。2023-2025年7月,公车未按要求在周末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停放在单位院内,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且行政领导存在私驾公车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所有公车在周末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实行集中封存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驾驶员职责,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教育2次。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5)针对“油卡管理不规范。公车加油卡由驾驶员个人保管,加油后自行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收回公车加油卡,由党政办专人负责管理加油卡,并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二是修订《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车辆加油卡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加油卡管理与使用。三是建立《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车辆加油卡使用登记表》,加油卡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加油日期、实际加油量及加油金额等登记。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6)针对“派车流程不严谨。公车使用由用车人自行登记,《车辆出行登记表》由驾驶员保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政办干部负责管理《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派车单》,对出行时间、地点等进行登记。二是党政办主任负责2辆公务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6.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7)针对“2023年7月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审核表中“书记意见”未签字、提醒谈话没有记录、当事人没有整改情况报告,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按照“第一种形态”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审核签字制度,党组书记为审核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一份审核表签字齐全、流程闭环后再进入下一环节,杜绝类似漏签问题发生。2025年,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次。二是党政办主任将“提醒谈话”档案资料按要求归档。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7.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8)针对“违反“两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025年,数字化发展局领导班子分工中党组副书记、局长分管财务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两个不直接分管”文件1次。二是按照“两个不直接分管”文件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1次,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职责。三是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印发文件,并按要求执行。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9)针对“财务印证资料不完整。2020年1月-2022年3月,数字化发展局支付劳务派遣费凭证中印证材料无协议;2022年4月-2024年2月,数字化发展局支付劳务派遣费凭证中,协议主要内容几乎空白;2025年1-5月数字化发展局发放保安工资凭证中考勤表与实际在岗13名人员基本情况不相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计、出纳的审核职责,将其对凭证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核作为一道刚性关卡。二是明确规定“财务报销凭证手续”,在后续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协议内容对协议内容不全不合规的一律退回。三是如需支付劳务费,考勤管理员必须审核实际在岗人员考勤情况并提交领导审签,财务人员按照领导审签后考勤表支付工资。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0)针对“2023年至今,数字化发展局未向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收取电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账务处理方式。二是已将乌鲁木齐(商业)银行电费独立核算,共计43929.6元。乌鲁木齐(商业)银行将于2月15日前将相关费用缴纳至我单位账户,我单位已于2026年4月28日将此费用上缴至财政,并做到长期坚持。
(21)针对“2020年12月以来,数字化发展局未向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收取水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账务处理方式。二是已将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水费独立核算,共计1513元。乌鲁木齐(商业)银行将于2月15日前将相关费用缴纳至我单位账户,我单位已于2026年4月28日将此费用上缴至财政,并做到长期坚持。
8.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22)针对“未独立核算。个人缴费记录在单位基本账户,财政拨款记录在零余额账户,工会经费支出在基本户和零余额账户中都有出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成立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独立审查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二是财务人员艾立华、姜丽娜支出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确保工会经费专款专用、合规透明。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如2021年凭证记录购米、面、油11份2200元,有付款记录,无发放理由、无签字领取发放表、无会议记录;2024年中秋节慰问13名保安,非本单位工会会员,涉及金额104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溯发放原由及经办人,明确其合规用途,核实领取人员,补办签收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情况说明。二是13名保安人员将其中秋节慰问品折合现金(每人80元)予以退还。但因13名保安均为第三方外包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强,截至目前,仅有4名保安仍在我局从事保安工作并完成退款320元并将退款人员和款项清单已上交纪委廉政账户;其余9名保安已离职且无法取得联系,对应720元款项暂无法追回。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4)针对“未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办公室负责人按科室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定固定资产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科室固定资产台账》,明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状态及使用人等内容。二是党政办干部已汇总、审核各科室台账,形成《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固定资产台账册》,并归档管理。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0.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5)针对“议事决策程序倒置。2025年1月3日印发米数发党发〔2025〕1号《关于调整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领导班子分工》,2025年1月15日党组会才对此事宜进行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局党组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及议事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责任制相关制度,实行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处理党组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6)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职责划分不完整。数字化发展局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未在党组会进行讨论研究,2024年12月9日在职工会议宣布科室分工安排,2024年12月16日办公室拟定《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且分工中未涵盖财务、人事、劳资、固定资产等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二是已将财务、人事、劳资、固定资产等工作职责纳入《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三是2025年11月21日局党组会议已审议通过科室负责人任职意见。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7)针对“决策程序缺失。2025年2月6日米东区委编办下发《关于征求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草案)意见建议的函》,数字化发展局未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便于2月8日回复:经党组认真研究,无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局党组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及议事程序。二是建立《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议事决策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将上级重要文件、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及征求意见等纳入目录清单,确保所有议题应上会尽上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28)针对“未召开局务会。2021年至今,数字化发展局(原政务服务管理局)从未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安排主要业务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规范局务会议事程序。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局务会会议,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局务会4次。已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1.关于“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9)针对“2020至2024年度召开民主生活会未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米东区纪委机关 米东区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开好米东区2025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米党组〔2026〕3号),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要求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并责任到人。二是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按照文件要求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三是党政办党务干部对民主生活会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记录。已于2026年1月9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30)针对“2020、2023、2024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学习,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未开展互相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流程》,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要求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并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文件要求,在2025年度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安排专人准备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资料,学习内容应聚焦本次生活会的主题,包括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重要文件精神等,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在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互相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已于2025年1月9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1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31)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环节缺失。3名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无近3个季度思想汇报材料,未体现定期思想动态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已补齐档案中缺失的3个季度思想汇报材料。二是建立思想汇报定期报送机制,严格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提交1次书面思想汇报。三是培养联系人及时审阅并做好记录,确保思想动态反馈常态化。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32)针对“考察记录不完整。3名积极分子档案内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组织对其培养过程缺乏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已补填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二是详细记录培养时间、培养措施、考察情况等内容,由党支部书记签字确定。三是党务干部定期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情况及培养措施落实情况。已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33)针对“程序规范性不足。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确定后未履行公示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16日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各环节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二是明确培养联系人公示程序,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按规定补办公示手续。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四)巡察、审计整改情况
(34)针对“对上一轮审计指出的‘固定资产盘亏60项,资产原值299,280.00元,净值1,405.96元,盘亏原因无法查明’的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二是60件下落不明的固定资产现均已找到。已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巡察组反馈情况,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首先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整改工作的具体部署,明确了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中层干部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人。
(二)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讨论制定《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的整改事项,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班子认真审核签字后报送区委巡察办。
(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持续深化。组织召开党组会,完善规章制度10项,分别完善《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三重一大”制度》《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财务管理制度》《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保密工作制度》《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财务收支业务制度》《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固定资产领用制度》等。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和安排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将履职尽责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工作落实中抓成效。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对整改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台账,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将廉洁自律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压实领导责任中抓纪律。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切实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作为主要领导要履职首要职责。使“正确履职,干净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考核中的重要依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守廉洁自律方面,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
(三)将改进作风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干净担当中抓实效。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加快推动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
(四)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发挥局党组督导作用,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米东区数字化发展局党组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