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行政执法计划
| 来源 | 米东区司法局 | 发布时间 | 2026-04-07 17:04 | 阅读 |
|---|
2026年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行政执法计划
2026年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队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措施要求。
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等重点监管领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回应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米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峰 党组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艳红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杜新宇 党组成员
组 员:李成刚 疾控中心(卫监所)副主任
持有执法证件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推进卫生法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水平,共建和谐卫生”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制建设水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有碍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备案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全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加强监督机构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十四五”卫生规划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等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市、区、乡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着力提高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市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组织全体监督员参加“卫生监督网”监督业务培训,参加“法宣在线”法律法规考核,参加市级举办的案卷评比活动等。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以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为重点,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监督稽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个案信息数据即时上报工作。
(三)扎实开展卫生监督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1. 职业卫生领域
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加大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时限开展评价审查、验收的建设单位,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做好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工作。
2. 规范医疗市场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谁发证、谁监管”为基本原则,以日常精细化监管和突击性暗访、抽查为基本手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查处办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
二是推进规范诊所管理。对个体诊所及卫生服务站在预检分诊、日常诊疗行为、环境消毒、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方面加强督导规范。
三是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落实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测措施,严格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档案,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平性。
四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公示制度,保证监督频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执业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五是在全区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按“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监督频次,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3.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水厂以及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和监督频次逐年稳步提高。
(四)扎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消毒环节监管。
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
提高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水平。按照《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培训指导,明确监督频次与覆盖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强化督导检查,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加强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督促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制定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继续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年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为重点,严肃查处无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加强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做好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区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和涉水产品等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五)法律法规与业务培训。
通过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促使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