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2024年度区属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公告
| 来源 | 米东区卫健委 | 发布时间 | 2025-12-16 11:12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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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2024年度区属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公告
按照新疆医疗指导中心要求,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已完成2022-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各阶段考核工作,其中涉及我区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医函〔2024〕201号)精神,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具体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接受院内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并停止本年度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指定考核机构择期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再次考核。
特此公告。
2022-2024年度区属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xls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