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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老年人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来源 米东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2-01 12:12 阅读

米东区老年人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一、高龄津贴

(一)办理流程

1.年满80岁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 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这主要是为了确认老人还健在,防止他人冒领的情况发生。

2.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3.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高龄津贴服务平台”先注册用户账号(家人可注册)并登入,申请人(家人可代填)按照手机上申请高龄补贴步骤一步步把信息填完整(最后一步“审批表”可以忽略不填),填好信息后直接提交上报;上传信息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农商行卡、折)真实照片。村(居)民委员会受理后通知申请人带好两张近期一寸相片到村(居)委会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4.免审即享,适用于高龄系统推送即将到龄满80周岁老人信息,由社区(村)领取核实新增享受。

(二)办理部门

所在村(居)委会

(三)办理时限

1.村(居)委会收到申报后,须在5个工作日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一致,尤其对要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确认。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街道)所有申报对象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复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民政局。

3.县(市、区)民政局要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抽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

(一)办理流程

1.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办理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办理时限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2.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供养服务机构,并告知原因。补贴资格审批合格的老年人自批准当月计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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