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5-09-18 17: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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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4日17时50分许,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泰南路东二巷298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新建厂区内,发生一起叉车装货过程中的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减委办组织对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开展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区安减委办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米东公安分局、区化工工业园、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铁厂沟镇人民政府、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依据《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档案和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叉车作业人员
处理建议:建议由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情况:2024年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作出吊销叉车操作资格的行政处罚。2025年2月2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分局以王*涉嫌蓝卉塑料制品厂4·4重大事故责任已立案,目前正在补充侦查中。
(二)龚*,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经营者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情况:2025年2月2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分局以龚*涉嫌蓝卉塑料制品厂4·4重大事故责任已立案,目前正在补充侦查中。
(三)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
处理建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处人民币171000元(壹拾柒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隐患排查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叉车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加强对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落实情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制定了总经理、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104份安全生产责任书和6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日周月”工作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并按要求每日对特种设备(电梯、叉车)进行检查,未发现隐患。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定了《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场告知书》;张贴9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告知牌;加强对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截至8月28日,共发现隐患32项,已整改完毕;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8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等,共224人次参加;制定叉车应急预案,开展叉车事故应急演练1次,35人参加。
(二)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落实情况: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针对本起事故制定了整改措施、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场告知书,督促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8次,共224人次参加;督促开展叉车事故应急演练1次,35人参加。
(三)化工工业园管委会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要加强装卸货作业的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联合铁厂沟镇、区应急局组织20家钢结构和机械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会1场;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建设局、铁厂沟镇对辖区出租厂房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共150余人参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参加本次培训;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安全检查1次,督促整改完成10项隐患。
(四)铁厂沟镇事故调查报告要求:铁厂沟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企业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作业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落实情况:铁厂沟镇联合化工工业园管委会、区应急局组织20家钢结构和机械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会1场;联合化工工业园管委会、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工信局、区建设局对辖区出租厂房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共150余人参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参加本次培训。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整改落实。
五、工作建议
建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1.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问题清单
2.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议清单
3.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经验做法清单
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新蓝卉材料有限公司
“4·4”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9月16日
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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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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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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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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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米东盛达东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蓝卉塑料制品厂“4·4”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经验做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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