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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0-09 17:10 阅读

20247312316许,在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小学校食堂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减委办组织对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开展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区安减委办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米东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芦草沟乡人民政府、区总工会单位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依据《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档案和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闫**处人民币55687.96元(伍万伍仟陆佰捌拾柒元玖角陆分)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二)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申请分期缴纳,已缴纳人民币102000元(壹拾万零贰仟元整),剩余人民币398000元(叁拾玖万捌仟元整)未到缴纳期限

(三)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小学

处理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事故调查组。

落实情况:区纪委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小学总务主任马**警告处分。 

、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聘请持有特种作业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落实情况: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制度。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同时联合学校工作人员每月对食堂开展安全检查,未发现隐患,对学校提出的35条安全工作提示,均已整改完成。每月聘请有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相关检修及作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次,共73人参加,参会人员均已通过培训考核。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小学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小学应当加强对食堂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落实情况:对全校师生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每周五下午放学前开展相关主题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开展安全教育并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邀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排查食堂电路等情况,共查隐患8处,均已整改。安排安全员全程监督施工过程,要求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有限公司聘请专业电工和特种作业人员,保留工作证、保险单,查验施工单位人员资质

(三)区教育局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区教育局要组织教育系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对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督促,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落实情况:区教育局召开3次专题会议,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区教育局分3组对19所学校食堂升级改造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指导,要求校领导及食堂负责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区教育局会同区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校领导、幼儿园领导170余名干部开展校园安全专题培训。联合米东公安分局、消防、市场、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共联合检查11次,共发现120项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均已整改到位。

(四)芦草沟乡人民政府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芦草沟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单位防触电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单位做好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落实情况:芦草沟乡开展各类安全消防培训11场次,参与培训440人次。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2881余次,发现隐患2748条,立即整改2498条,限期整改250条,均已整改完毕。

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整改落实

五、工作建议

建议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1.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问题清单

2.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议清单

3.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经验做法清单 

 

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31”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928

 

 

 

附件1

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问题清单

序号

位置

问题描述

照片

备注

1

 

 

附件2

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议清单

序号

建议内容

备注

1

建议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3

米东芦草沟乌鲁木齐食之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经验做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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