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建议的公示
来源 |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5-09-16 19: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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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12时许,位于米东区古牧地镇下大草滩村下大草滩巷190号村民自建彩钢板棚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该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遵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统计核销、信息公开”原则,已将该事故情况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米东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纪委监委、米东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古牧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司法鉴定和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规定,现对该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米东区应急管理局(地址:米东区中鼎街1801号,电话:0991-7566886,邮编830000)。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米东区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