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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8-06 16:08 阅读

我局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转办的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1份检验报告,涉及到我辖区乌鲁木齐阿科部商贸有限公司1份样品安全监督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阿科部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1月15日生产的奶香玉米稀粉 (规格型号:230g(23g×10 袋)/袋,保质期12个月,商标:那希塔丽客和图形)安全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食安 2025-05-2200。产品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当事人甫拉提·加拉利丁未到场,委托该企业食品安全员哈提曼·依不拉音处理后续事宜。执法人员当场送达检验报告(食安2025-05-2200)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乌米市监责改〔2025〕SC01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涉案相关产品,立即召回涉案批次产品,开展自查工作,查找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执法人员依次对库房、原料库、生产车间进行了检查,库房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6月12日启动核查处置时,该企业现场未生产;该企业2025年1月15日共生产了12件(25袋/件)奶香玉米稀粉(规格型号:230g(23g×10袋)/袋),销售价160元/件,销往新疆阔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7件;销往乌鲁木齐月明楼阿尔曼公司销售5件。当事人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向经销商下达了召回通知,针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原料、设施设备、车间卫生、人员卫生等开展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当事人共召回不合格产品6件,剩余6件已消费,无法召回。2025年6月30日当事人向我局递交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整改报告及召回情况说明。召回不合格产品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均已销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 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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