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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2025-2026年水稻提产增效项目行动方案

来源 米东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7-30 18:07 阅读

米东区2025-2026年水稻提产增效项目行动方案

为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委粮食生产任务指标和确保粮食安全,稳定我区水稻种植面积,切实保障水稻生产主体种粮收益,调动种植水稻积极性,促进水稻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区水稻生产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项目背景

米东区作为乌鲁木齐市重要的水稻生产基地,拥有百年水稻种植历史,是新疆地区优质稻米的核心产区之一。2012年12月7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米泉大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米泉大米因优良品质远销全国各地。近年来,受市场和水价等因素影响,特别是土地流转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收益远高于水稻种植收益,水稻种植出现收益与成本倒挂现象,农民种植水稻意愿十分低下,稳定水稻种植面积面临严重困难。我区水稻种植面积由2022年3.53万亩锐减至2024年的1.81万亩,降幅达48.7%。为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需通过系统性项目规划整合资源,稳定种植规模、提高单产水平、增强品牌效应,最终实现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提产增效目标:建设高标准水稻种植基地,2025年全区计划种植水稻面积2万亩,产量达到1.3万吨,到2027年稳定水稻种植面积3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9万吨。同步实现水稻单产提升2%、达到660公斤/亩以上。推广3个以上优质稻种(如“新粳5号”“新粳8号”“新粳9号”“软香2号”“稻花香2号”“软香糯2号”“粳稻10号”“长粒香米”等),良种覆盖率达97%,统防统治面积占比60%。

(二)产业链目标:培育壮大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米泉大米”,推动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实现年销售额增长15%。完善水稻初加工、精深加工体系,通过“订单农业+精加工”模式,推动水稻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带动水稻亩均收益300元以上。

(三)生态保护目标:发挥水稻湿地生态修复功能,逐步提升地下水位,打造水稻主体公园、观光带,发展休闲观光旅游,推广有机水稻、稻蟹共作等生态种植模式,3年内新增有机绿色认证面积3000亩,通过集成推广优优高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确保水稻种植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3%,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的生态目标。

三、实施内容

(一)基地建设与生产管理

1. 水稻核心种植区:打造三道坝镇、羊毛工镇核心生产区,水稻种植2万亩,三道坝镇和羊毛工镇各建设1000亩高产示范区1个,实施水稻单产提升行动,推广示范种植优质品种,配套科学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引入旱育秧、机械化插秧等新技术,实现育苗、插秧、收割全程机械化覆盖率达95%。

2. 生态种植模式:推广“稻蟹共作、稻鸭共生”等立体种养模式,面积500亩,提升稻田综合效益,预计每亩增收500元。

(二)技术支撑与人才培养

1. 科研合作:自治区农科院、新疆农业大学等机构合作,引进抗逆性强、食味值高的新品种,在羊毛工镇新建村建立水稻科技种植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

2. 技术培训:定期开展种植户培训,覆盖选种育苗、水肥管理、机械化操作等环节,年均培训500人次。

(三)加工与品牌建设

1. 加工能力提升:扩建精米加工厂3-5家,新增留胚米、富硒米等生产线,开发即食米饭、米糠油等深加工产品。

2. 品牌营销:培育壮大“米泉大米”国家地理标志品牌,通过哎呦喂、中大佳瑞等电商平台、社区团购等渠道拓展市场,参与全国性农产品展会。

(四)产业融合与绿色发展

1. 农旅结合:打造三道坝镇至羊毛工镇水稻观光带,巩固提升羊毛工镇新建村和三道坝镇皇宫村2个水稻公园,开发稻田摄影、农事体验等文旅项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

2. 绿色生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量30%,在三道坝镇皇宫村建设农田生态监测系统,保障稻米品质与土壤可持续利用。

(五)时效及资金使用计划

实施水稻提产增效项目为两年(2025年、2026年),项目总预算2800万元,其中:区政府财政拨款2800万元。使用资金以2025年、2026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为基数。

1.资金实施对象。所有合法的从事水稻生产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农业企业。

2.资金实施条件。三道坝镇、羊毛工镇水稻种植核心区内,由乡镇、村集体统一规划用于水稻种植的耕地。

3.资金使用标准。项目资金将专项用于农户购买优质稻种、育秧、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及病虫害统防统治;支持水稻机械化作业及社会化服务。

(1)水稻提产增效项目2025年亩均600元,分两阶段发放:

第一阶段(4月前):发放300元/亩;

第二阶段(8月前):发放300元/亩,依据验收合格面积核发。

(2)水稻提产增效项目2026年亩均800元,分两阶段发放:

第一阶段(4月前):发放400元/亩;

第二阶段(8月前):发放400元/亩,依据验收合格面积核发。

4.资金拨付流程:项目资金拨付至乡镇、村委会,村委会兑付至水稻种植主体账户,合作社及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补贴标准及程序

(1)项目申报:水稻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提交《项目申请表》,流转耕地的附土地承包合同;乡镇组织实施水稻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村级初审与公示:村级全面统计核实、造册、汇总、建立台账,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向乡镇提交项目资金申请;

(3)乡镇复核: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农业、自然资源、纪检等部门,以及村干部农民代表参加的工作组,通过抽查、交叉检查等形式逐村核实抽查水稻种植面积,复核通过后,乡镇向村集体下达《资金拨付通知书》;

(4)抽验核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纪委等部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台账实地抽查核实认定。认定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植面积、使用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注明“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991-6873893”);

(5)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根据公示名单制作《发放表》,农户签字确认,通过银行批量代发至农户社保卡或银行账户,留存银行回单。

五、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预计3年内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以上,总产值0.6亿元,带动亩均增收300元/年。

(二)社会效益:新增就业岗位200个,培养新型职业农民50人,提升区域农业产业化水平。

(三)生态效益:稳步增加水稻湿地面积,修复地下水位,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改善土壤结构,推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六、主要考核指标

(一)通过集成推广优质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建设三道坝镇、羊毛工镇水稻种植核心区2万亩。

(二)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三)确保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本地水平3%。农药、化肥利用率提高0.4%。

(四)力争实现水稻集中连片亩产660公斤以上,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五)农业机械化95%以上,机损率在5%以内。

(六)水稻农业保险投保率70%以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严格按照资金发放条件和程序,及时将项目资金落实到水稻生产各环节,资金兑付工作务必分别于2025年8月前、2026年8月前完成,且不可结余至下年使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财政局主要负责落实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审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乡镇、村负责本辖区项目资金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水稻种植增产增效项目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审核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三)做好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完善区、乡镇、村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各乡镇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答疑解惑,为项目资金的发放创造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水稻增产增效资金的,或违规实施项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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