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甄兴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5-0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10:54 |
名 称 | 关于甄兴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同志 任职 的通知 |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甄兴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
根据区委《关于甄兴龙同志任职的通知》(米党干字〔2025〕6号)精神,经米东区四届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甄兴龙同志挂任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米东区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挂职期一年)。
挂职期结束,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