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东区人民政府禁火令》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米东区森林草原防火,规范农事用火、野外用火,确保我区全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米东区人民政府禁火令》,经区司法局会同法律顾问依法依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报送至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仇拥军 联系方式:0991-775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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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米东区稻香中路675号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