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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柱在调研宗教工作时强调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来源 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4-11-13 12:11 阅读

11月1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张柱深入沙依巴克区和天山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宗教工作。图为在陕西大寺,张柱详细了解宗教活动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宗教人士关爱培养等情况。(全媒体记者陈星宇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肖翔)11月1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张柱深入沙依巴克区和天山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宗教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张柱先后来到红庙子道观、洋行清真寺、陕西大寺、天主教堂,实地察看宗教活动场所设施条件和环境,详细了解宗教活动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宗教人士关爱培养情况,与宗教人士深入交流,勉励他们要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加强教义教规阐释研究,更好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积极投身推动乌鲁木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火热实践。

张柱在调研中强调,宗教工作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扎实推动全市宗教事务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深入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要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要加强队伍建设和服务保障,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和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和管理,强化对宗教工作支持保障和对宗教界人士关爱服务,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马志军、艾克拜尔·吐尔洪、李刚、李一磊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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