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示
来源 | 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2024-10-23 17:10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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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的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性质:法定行政机关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南路东一巷239号
联系电话:0991-3301310
二、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执法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执法权限
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米东区人社局授权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相关检查、执法等工作。
三、执法区域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四、执法类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五、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行政执法程序
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法制审查;4.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5.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6.决定处理意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送达和执行(含自动履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结案。
七、监督举报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1.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权、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
2.行政执法单位存在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的;
3.行政执法人员未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或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4.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5.应当依法监督的其他事项。
(二)本单位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330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