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来源 | 米东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 2024-07-15 13:07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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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主体名称;米东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西路1400号;
执法区域: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负责人:李新军;
执法类别:农业农村领域执法;
监督投诉电话:0991-6873893;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