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4-09-28 12: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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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6月21日13时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九沟北路119号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外来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对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及开展情况
区安委办成立了由米东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铁厂沟镇、区人社局、区司法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组依据《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档案和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李**,此次事故车辆驾驶员
处理建议:李**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立案侦查。
落实情况:2024年4月29日,米东区人民法院对李**犯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刑事判决书(【2024】新0109刑初2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对李**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二)许**,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处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许**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黄**,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
处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黄**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四)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处理建议:由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8日,区应急管理局向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以罚款50万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11日,区应急管理局向该公司下发了《罚款催缴通知书》,该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无力缴纳罚款,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法定时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建议:由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所属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如实记录;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落实情况: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再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从业人员,无车辆进行管理。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4日注销。
(二)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要建立企业外来车辆装卸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
落实情况: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制定了外来车辆装卸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厂区内道路及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外来司机安全告知书及人员入厂告知书。厂区内道路张贴限速牌、反光镜、减速带等。二是对外来联系业务的车辆和人员,必须先在保安处登记,未经登记的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厂区。三是所有来厂送货或拉货的车辆和人员,必须征得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登记签名确认后,引导车辆至指定装、卸车位置停放,不得随意乱停放,作业完毕后应办理手续迅速离厂,车辆不得长时间停留厂区内,以免影响厂区作业和通行。
(三)区工信局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米东区发改委(工信局)要指导、监督所属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该起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2023年6月21日至今,米东区发改委(工信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21次,查出隐患2254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对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检查3次,查出隐患21条,均已整改完毕。
(四)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外来车辆车辆管理制度,认真排查整治装卸货物时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情况:2023年6月21日以来,园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各类安全培训6期,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做好外来车辆车辆管理制度,认真排查整治装卸货物时存在的安全隐患。2023年6月21日以来,园区共检查企业828家次,查出隐患11014条,其中立查立改隐患7757条,限期整改隐患3257条,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对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6次,排查安全隐患63条,其中立查立改隐患25条,限期整改38条,均已整改完毕。
(五)铁厂沟镇人民政府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盛达东路片区管委会要协调做好善后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装卸货物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情况:因盛达东路片区已撤销,原辖区企业移交至铁厂沟镇人民政府管辖,原盛达东路片区管委会的职责均由铁厂沟镇人民政府负责。镇、社区两级积极与企业、车队、家属协调解决事故赔付问题,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铁厂沟镇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装卸货物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自2023年6月21日以来,铁厂沟镇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648家次,查出隐患7125条,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对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4次,排查安全隐患34条,其中装卸货物安全隐患2条,均已整改完毕。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五、存在问题
事故行政处罚尚未完全落实。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中,对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4日,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注销,2024年7月30日,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注销,截止至事故评估组开展评估工作时,昌吉市鑫宏泰运输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六、工作建议
建议铁厂沟镇人民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货物装卸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附件
(一)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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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
备注 |
1 |
事故行政处罚尚未完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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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议内容 |
备注 |
1 |
建议铁厂沟镇人民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货物装卸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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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议清单
(三)米东盛达东路新疆富绅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经验做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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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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