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 15”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4-09-28 12: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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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
有限公司“11· 15”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 11月 15 日 11 时左右,位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金汇东路366号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一车间焊接工人因分气包超压使用造成爆炸,分气包打击到人致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5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委办组织对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 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区安委办成立了由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米东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组依据《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采取并调阅事故档案和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胡**: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胡**处人民币33600元(叁万叁仟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缴纳。
(二)程**: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处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程**作出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3个月,并处人民币15600元(壹万伍仟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缴纳。
(三)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缴纳。
三、 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照自身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
落实情况: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修订了企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气体使用管理制度等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小组,重点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设施,同时做好年检校验工作。共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4次,专项安全检查8次,日常安全隐患检查50次,查出隐患210条,均已整改完毕。开展火灾、人员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应急演练8次。按照每月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训人数约500人次。
(二)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要从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训,着重关注常压设备承压使用的现象,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和目标,全面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查特种设备违规操作和非持证人员操作的行为,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其进行上限处罚,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落实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30家使用和生产特种设备的企业,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重点强调企业不得使用自制或者未经检验的承压类设备。二是责令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发生爆炸的同规格设备,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企业特种设备的巡查、检查、查处力度。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在用的压力容器进行专项检查,对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校验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53家,压力容器469台。检查中发现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21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18台,未发现有自制的压力容器,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39份,责令停止使用39台,均已整改完毕。
(三)米东区化工工业园
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化工工业园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落实情况:一是化工工业园开展3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共180人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园区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 2024年8月,园区对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4次,排查安全隐患59条,其中立查立改隐患28条,限期整改隐患31条,均已整改完毕。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米东区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15”物体打击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建议
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要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设施。
六、附件
(一)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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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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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要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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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米东盛达东路新疆潮峰域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经验做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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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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