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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第一批进驻

来源 新疆网 发布时间 2024-08-03 12:08 阅读

经市委同意,7月29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安排对七区一县24家街道(乡镇)开展常规巡察。7月31日,市委6个巡察组已完成第一批对米东区芦草沟乡、羊毛工镇;经开区(头屯河区)火车西站街道、西湖街道;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胜利路街道;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八一街道;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街道、六道湾街道;达坂城区乌拉泊街道、柴窝堡街道12家街道(乡镇)的巡察进驻工作。

本轮巡察将采取“常规为主、突出专项”的模式,聚焦街道(乡镇)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看街道(乡镇)是否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决策部署,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制约街道(乡镇)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风险隐患;看街道(乡镇)是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看街道(乡镇)“一把手”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否见行见效,重点看街道落实养老保险、困难救助、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救灾救济等惠民政策申报、审批、发放环节中是否存在克扣截留、贪占挪用等问题。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损公肥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虚假招标、利益输送以及建设管理不规范、闲置低效浪费等问题。通过政治巡察,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让全市各族群众感受到“就是和去年不一样”。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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