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米东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3-00008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11:01 |
名 称 | 关于公布米东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公布 东区 乡镇 街道 清单 管理 事项 的通知 |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公布米东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整合执法力量的要求,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权力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3号),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和<乡镇(街道)权力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的请示》批示精神,我区编制完成《米东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版)》《米东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2023版)》。经区四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和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将《米东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版)》《米东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2023版)》予以公布。
附件:米东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版)和“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2023版).doc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