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 | 新疆网原创 | 发布时间 | 2023-12-12 12:12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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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贾梦妍)12月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新时代自治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该项地方性法规依法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审议通过了废止《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审批监督规定》的决定(草案),该项决定(草案)依法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人大工作的第一属性,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引领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扣民生热点和社会难点,做到市委有要求、群众有呼声、人大有行动。同时,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着力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及市人大机关干部召开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