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3-00007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17:06 |
名 称 | 关于公布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公布 清单 结果 的通知 |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公布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乌编办《关于我市权责清单工作职责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乌编办〔2023〕14号)精神,对全区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后区级部门权责清单涵盖非涉密23家单位,共计1688项权责事项(其中六类分别为:行政处罚类1254项,行政强制类84项,行政征收类5项,行政检查类214项,行政奖励类44项,其他类87项)。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法定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缩减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米东区2023年区级部门权责清单(非涉密23家单位)(六类).zip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