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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5”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7-27 20:07 阅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委办组织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5”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米东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地磅片区管委会、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依据《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5”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档案和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郭小明: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由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人民币21991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米东区应急管理局对郭小明人民币219912元的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郭小明不再担任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转岗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分公司副经理。

邢晓新: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处理建议由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作出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3个月,并处人民币91807.2元(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贰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米东区应急管理局对邢晓新处人民币91807.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邢晓新不再担任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转岗为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怀忠: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科科长

处理建议:由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22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责任书》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落实情况:免除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科科长职务,经济处罚5000元,已缴纳到位,降职为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制成车间技术员。

冯义山: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主任

处理建议:由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22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责任书》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落实情况:免除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主任职务,经济处罚10000元,已缴纳到位,降职为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制成车间工艺技术员。

满自红: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副主任

处理建议:由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22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责任书》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落实情况:免除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副主任职务,经济处罚6000元,已缴纳到位,降职为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二级技术员。

王德杰: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头班组长

处理建议:由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22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责任书》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落实情况:免除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窑头班班长职务,经济处罚2000元,已缴纳到位,降职为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制成车间机修工。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建议由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万元(伍拾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米东区应急管理局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缴纳到位

、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要求:天山水泥公司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天山水泥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日常检修维护,严禁员工违反禁令。完善风险区域作业联保、互保管理制度,临时作业应当安排清晰合理。

天山水泥公司应当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4·15”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原因,建立事故档案,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落实情况:2022年4-5月份依据新疆水泥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修订78个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共计完善119个安全责任制,涉及到公司所有岗位执行双人巡检与无监护严禁作业,制定双人巡检具体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执行制定能量隔离管理制度传动设备旁悬挂警示标识,对防护栏、防护罩进行上锁管理。

截至2023年4月份共组织培训59次,参加培训5089人次各班组在交接班前10分钟对安全知识及上级公司下发的安全会议精神进行学习

按照国家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的要求,对公司存在的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其中较大风险(二级)18个、一般风险(三级)31个、低风险(四级)2061个。对重点危险生产作业区域:预热器、氨水系统、煤磨系统、收尘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截止至2023年4月,公司开展了64次安全隐患检查,查出的一般隐患1667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2023年4月,重点对清库事故演练、机械伤害、预热器捅堵、高处坠落、触电事故分别进行了演练共计开展应急演练17次,375人参加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全员的大反思大讨论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防范措施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组织公司员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共计308人参加组织对水泥企业典型真实案例进行培训,通过警示教育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员工的安全责任。

(二)米东区发改委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要求:应当指导、监督所属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截至2023年4月,联合相关单位聘请专家对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14次,查出隐患1539条,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召开隐患整改专题会议;邀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对隐患频发的企业形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结合重要节点、事故教训及季节性灾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帮扶,通过线上线下授课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员工心理健康疏导、企业双控机制、应急救援、灾害防治等安全培训7次。

米东区地磅片区管委会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要求:地磅片区管委会作为属地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员力量,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情况:截至2023年4月共召开安全生产例会16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3205次,发现安全隐患446处,下达整改通知书446现场整改318处,责令限期整改128条;开展防震减灾、消防演练8次,举办安全知识培训4场次。

组织天山水泥厂参加党工委扩大会议1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7次;片区包联领导及片区主要领导对天山水泥厂带队走访检查4次;邀请专家、组织社区及督促企业自查共6次,发现隐患65条,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警示教育4次;重要节点及节假日发放安全生产提醒函4次;对安全生产网格员进行培训3次;片区及属地社区与天山水泥厂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承诺书。

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5”机械伤害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核查。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工作建议

建议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辨识及排查,依据排查结果建立隐患清单,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并逐一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5”机械

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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