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召开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
来源 | 米东区零距离 | 发布时间 | 2023-06-16 19:06 | 阅读 |
---|
(米东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许倩 冶梓杰 沙志浩报道)6月15日,米东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区巡察工作,对三届区委第六轮常规巡察进行动员。米东区委书记张峻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布了此轮巡察任职的授权决定和各组巡察任务的分工决定,并且明确了第六轮常规巡察的具体工作方案。
会议对本轮为期约2个月的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并针对三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四点意见。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识到各巡察组在精准发现问题方面有待提高。巡前要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初步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巡中在“听、谈、查、访”上下功夫,多面出击,用好组合拳;被巡察党组织也要充分利用巡察契机,以“讳不避医”的态度,做好“政治体检”,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摸透,精准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会议指出,要强化落实整改,坚决防范同类问题反复犯、边改边犯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巡察整改领导责任,通过严谨的议事程序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区级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监督检查、包联指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以不怕“揭短”、主动“亮丑”的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整改方案审核、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等关键环节上出实招,建立健全全覆盖式整改监督机制,强化未巡先改、既巡又改,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深入具体、一抓到底。巡察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加强与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沟通协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纪检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监察建议、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会议指出,要深化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类梳理,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同时向被巡察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及相关行业部门反馈,提级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治理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民主监督程序和审批监管程序,制定规范性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区财政局要统筹各乡镇定期做好辖区清产核资工作,建立不良资产和坏账核销制度;区审计局要定期开展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村级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基层党建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巡察移交的领导班子建设或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将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督问责,认识到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极强的工作,是严肃的政治活动。因此,不管是“巡中”发现问题还是“巡后”问题整改,都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序完成,决不能搞变通、打折扣、乱作为。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相关要求,加强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对刻意扩大、刻意隐瞒,歪曲事实、恶意干扰,以及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整改率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不配合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对负有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的纪检和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逆向监督问责,形成整改、监督问责闭环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米东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虹主持会议,并从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沟通配合三个方面就本轮巡察工作的动员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委成员、相关部室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区各相关委办局;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