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建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3-00005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10:01 |
名 称 | 关于于建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米政任字〔2023〕7号 | 主 题 词 | 于建 等同 同志 的通知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古牧地西路片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区委《关于于建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米党干字〔2023〕32号)精神,经米东区四届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
于建锋同志任米东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涛同志任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顾伟伟同志任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养护队队长职务;
刘艳霞同志任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道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平亚飞同志任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磅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金芬同志米东区古牧地西路片区管委会党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庄祖华同志米东区水务局河湖管理中心(水利管理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