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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6-06 17:06 阅读

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所出具的1份检验报告(监督抽检),涉及到我局辖区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1份样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三道坝浓香型白酒(商标:昕源+字母+图形;生产日期:2022-01-07;规格型号:500ml/瓶,52%vol),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3年03月23日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何新红、艾合提热姆·阿不都热依木依法向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送达了检验报告(2023X-J-SP07642)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王明山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该酒厂负责人王明山在场陪同检查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盖章确认收到。同日,执法人员向该酒厂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米东市监责改〔2023〕01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三道坝3号52度浓香型白酒产品,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开展自查工作,查找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

2023年4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次对库房,原料库、生产车间、灌装车间、曲库进行了检查均未见甜蜜素,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上述被抽检批次的三道坝3号52度浓香型白酒已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白酒中甜蜜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由当事人主动添加行为所导致的相关证据。

三、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4月25日启动核查处置时,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厂于2022年1月7日生产的三道坝浓香型白酒共计122瓶,生产成本价55元/瓶,销售价69元/瓶;2022年1月7日该厂技术总工取走2瓶用于出厂检验,2023年3月23日,抽检机构抽走4瓶,2023年4月25日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商会下发了产品召回公告,4月26日召回不合格产品116瓶,除抽检单位抽检的4瓶无法召回,其余不合格产品全部召回,4月28日,我局对该批不合格产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扣押措施。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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