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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检察机关探索数字检察办案新模式

来源 米东区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3-03-14 20:03 阅读

(米东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姜海涛 沈浩报道)“测试调试完毕,符合起飞条件,准备起飞!”近日,伴随着一阵轰鸣,米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无人机在北沙窝凤凰台上空稳步升空,向生态环境修复地点飞驰而去。这是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科技强检,首次运用无人机对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借助无人机“鹰眼”现场查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01“硬核”办案,彰显公益担当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米东区北沙窝污泥处置及生态修复”一案,米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水务、环保、林业等部门共同整改,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共督促清运处置污泥3.2万吨,种植红柳12.6万株、沙蒿57亩。因该项生态修复工程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地带,浇灌难度非常大,检察官一直心系着这片补植的红柳和沙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活动,保障植被自然生长的成活率。

02创新办案,坚决守护绿水青山

熟练操作无人机的驾驶员正是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他们是一支经过无人机专业操控培训,考取了无人机航拍操作合格证的专业队伍。到达现场后,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司法警察操作无人机直击视线“盲区”,圆满完成勘查取证任务。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助力公益诉讼办案,不仅要当协助调查案件的“好助手”,还要做维护现场安全的“守护者”。

“现在有了法警的参与和支持,我们现场调查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姚瑶说。

人民监督员新疆翔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成德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运用无人机进行调查取证,是一个创新型举措,无人机成为保护公益工作的‘侦查员’,在公益诉讼应用中蕴含了巨大的‘宝藏’,还需要检察官在办案实践中去探索、去发掘。”

“向西北方向直行200米,注意有风,调整角度......”在取证现场,公益诉讼检察官和无人机驾驶员时刻紧盯空中回传画面,不断调整无人机飞行姿态,紧张的打着“配合战”。短短20分钟,无人机帮助检察官掌握了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周边生态环境及补植林草的生长状况,形成了有效证据材料,大大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通过无人机航拍克服了因涉及土地面积大、积雪覆盖厚等人力不易到达的问题,有效解决了常规摄像无法全面真实反映现场情况的问题,实现实时监测、动态跟踪,对选定区域进行变焦抓拍和目标位置信息记录,高效满足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线索和调查取证工作需求。

“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探索‘科技+检察、数字+检察’办案模式,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新的着力点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技术力量,实现更精准、更精细、更智能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助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萍说。

03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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