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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信心 起好步 开新局】乌鲁木齐市将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来源 新疆网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2-17 16:02 阅读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梁乐)近日,首府印发《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领军企业遴选办法》(简称《遴选办法》),将在全市遴选一批科技创新标杆企业,激发更多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遴选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确定了市级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的基本条件、科技属性条件、经营条件等内容,以及遴选流程,动态管理、政策支持等。

根据《遴选办法》,企业如未达到相关科技属性条件、经营条件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创新领军企业:一是企业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应用到主营业务的。二是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三是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含50项)。

据了解,企业按照年度发布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征集申报通知,填报、提交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经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进入企业备选库。

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已经进入企业备选库的企业进行竞争性选拔。通过评审的,经征求相关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企业,经市科技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发乌鲁木齐市科技创新领军企业认定文件。

对获得科技创新领军企业认定的,组织企业免费参加上市培训辅导,对通过上市认定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性支持。根据已经出台的《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成功上市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支持。

《遴选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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