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 管理条例》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
来源 | 新疆网原创 | 发布时间 | 2023-01-09 17:01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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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磊)1月8日,记者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获悉:“关于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建议。
根据本次大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1月6日17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117件,涉及经济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建设管理、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民生事业健康发展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多个方面内容,聚焦民生关切,反映民情民意。
大会秘书处召开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关于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该议案将由大会主席团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处理。
大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其他116件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交的建议、批评、意见,将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统一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组织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延伸阅读
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意义
近年来,首府绿化面积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7月修订实施,2015年12月相继出台《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我市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但随着国家、自治区绿化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亟待解决,《条例》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绿化管理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十分必要。
晁慧等代表建议,将《条例》修订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尽快启动修订工作;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自治区〈城市绿化条例〉实施办法》,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将《条例》名称修改为《乌鲁木齐城乡绿化管理条例》,以推进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